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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5-3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2022 年 5 月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海平                   毕作鹏                      孙艾田




       孙春光                    毕红艳                     谢金桃




       韩伯睿                    陈立功                      侯为满




       李红梅                    何勇军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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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庞慧敏                    丁欢                     范小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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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孙春光                    毕作鹏                      孙爱田




       张春平                     叶强                       谢金桃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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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概要............................................................................................... 11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6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9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31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意见............................................................... 31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33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0




                                                                  5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利安隆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康泰有限                        指       2022 年 4 月 22 日变更为锦州康泰润滑
                                                   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韩谦、
                                                   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资
                                                   敬涛等 45 名自然人持有的锦州康泰润
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指
                                                   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92.2109%股权,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1,700 万元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本报告书/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韩谦、
                                                   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敬涛等 45 名自然人持有的锦州康泰润
                                                   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92.2109%股权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指
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1,700 万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长江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天职                指
                                                   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Rianlon Corporation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596.SZ
证券简称           利安隆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8日
注册资本           205,010,420元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黄山路 6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海平
董事会秘书         谢金桃
联系电话           022-83718775
传真               022-83718815
公司网站           http://www.rianlon.com/cn/
                   聚合物添加剂、化工、医药中间体、燃料中间体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
经营范围           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和技术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0 年 12 月 17 日,利安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日,上市公司与韩谦、禹培根、韩光剑及禹虎背等 35 名自
                                          7
然人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上市公司与韩谦、禹培根、韩光剑及禹虎背
等 35 名自然人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与韩谦、禹培根、韩光剑及禹虎背等 35 名自
然人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8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2 日,创业板并购重组委员会 2021 年第 1 次审议会议审议同
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条件生效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条件生效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韩谦、禹培根、韩光剑及禹虎背等 35 名自
然人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2022 年 2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


                                    9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创
业板并购重组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1〕030019 号)及《创业板
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 1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645 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出具《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2623 号),截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长江保荐共收
到发行对象汇入长江保荐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416,999,967.12 元。

    2022 年 5 月 23 日,长江保荐将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2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2608 号),截
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利安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9,573,002 股,
发行价格为 43.5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999,967.12 元(大写:
肆亿壹仟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贰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17,547,169.81 元(其中:承销费及独立财务顾问费 10,000,000.00 元,其
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7,547,169.8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452,797.31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9,573,00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 389,879,795.31 元。

                                    10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9,573,002 股,全部采取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
总股本的 30%。
    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700.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1,726,659 股(发行股数为拟募集资金
金额除以发行底价)。因此,本次实际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发行股
票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 号)的相关要求。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2 年 5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35.56 元/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天
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1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43.56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22 倍。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67.1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7,547,169.81 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399,452,797.31 元。
    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700 万元,
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募集资金的总额。本次发行
的募集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 号)的相关要求。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
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获配投资者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2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送《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 以下简称“《发行方案》”),
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包含《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询价
对象名单》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85 名及《发行方案》报送后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T-1 日)17:00 之间新增意向投资者 27 名,共计 212 名,具体为: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2 名;证
券公司 27 名;保险机构 14 名和其他提交认购意向函的投资者 92 名。《发行方
案》报送后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T-1 日)17:00 之间新增的 27 名意向投资者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1       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蒋涛
    3       刘云娟
    4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宁波市大步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8       UBS AG
    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李建锋
   12       山东省投资有限公司
   13       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程东海

                                    13
   1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17       薛小华
   1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王世春
   27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向上述 27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
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本次发行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亦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
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
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5 月 17 日(T 日)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

                                    14
下,共收到 62 份投资者提供的报价材料。经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中 61 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供了
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无须缴纳)。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缴纳保证金,认定
为无效报价。

     上述 62 家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足额缴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纳保证金     效申购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
                                    41.00         3,000
      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
 1                                                              是        是
      -太平资产共赢 1 号专
                                    39.00         5,000
      项产品 1 期)
                                    35.66         1,200
      释捷大榕树私募证券
 2                                  37.89         1,200         是        是
      投资基金
                                    40.12         1,200
      厚葳远见成长 1 号私募         38.00         1,200
 3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36.00         1,500
      厚葳远望价值 1 号私募         38.00         1,200
 4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36.00         2,000
      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
 5                                  42.23         5,000         是        是
      司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            43.90         5,000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 深 圳 市 晨 欣 一 号     41.46         5,000         是        是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                39.02         8,0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            36.10         1,800
 7                                                            不适用      是
      产管理有限公司                38.10         1,200
                                    42.50         2,000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
 8                                  40.00         2,500         是        是
      任公司
                                    38.00         3,000
      时间方舟 6 号私募证券
 9                                  35.57         2,000         是        是
      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            40.50         5,500
10                                                            不适用      是
      有限公司                      35.61         7,200
11    山东省投资有限公司            39.88         1,200         是        是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
12    限公司-君悦日新六号           38.50         1,200         是        是
      私募投资基金
                                            15
                            37.79         1,50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
13                          36.68         1,500     是     是
     限公司
                            35.57         1,500
                            43.16        11,76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14                          41.76        16,680   不适用   是
     司
                            40.36        20,040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
15                          35.56        1,200      否     否
     业(有限合伙)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
16   限公司—量金量化二     41.28        2,380      是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8.98         1,200
     浙江百大资产资管有
17                          37.80         2,000     是     是
     限公司
                            36.60         2,500
                            39.50         1,200
18   周雪钦                 38.10         6,000     是     是
                            35.56        10,000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     42.86         5,000
19                                                  是     是
     司                     40.78         8,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20                          39.88        1,400      是     是
     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21                          42.14        22,700   不适用   是
     司
22   程东海                 43.01        1,200      是     是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23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     42.38        1,200      是     是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广州农商
24   行—华泰资产价值优     40.56        1,200      是     是
     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
25   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42.38        1,200      是     是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横琴人寿保险
26                          41.26        1,200      是     是
     有限公司—分红委托
     1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
27                          41.26        1,200      是     是
     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
28                          42.38        2,000      是     是
     养老金产品—中国银

                                    16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实浩瑞(武汉)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武汉
29   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      41.31        6,000      是     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30                           39.11        3,800    不适用   是
     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31                           41.36        1,200    不适用   是
     司
                             42.65        5,000
32   UBS AG                  38.97        6,350    不适用   是
                             36.08        7,300
33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40.21        4,820      是     是
34   李建锋                  40.06        1,500      是     是
                             41.23        3,00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
35                           39.18        4,500      是     是
     任公司
                             36.87        6,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    43.55        3,000
36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是     是
                             39.89        5,000
     限合伙)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      42.21        2,000
37                                                   是     是
     司                      40.35        4,000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
38   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      39.12        4,500      是     是
     企业(有限合伙)
                             42.64         2,3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39                           41.26         5,950   不适用   是
     司
                             40.34        13,46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
40   限公司—鹿秀驯鹿 9 号   41.27        1,2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0.51        1,200
41   王世春                  38.61        2,400      是     是
                             37.51        2,400
     上海久期投资有限公
42   司—久期价值精选 1 号   42.20        1,2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久期投资有限公
43   司—久期宏观对冲 1 号   42.20        2,4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君宜庆丰私募证券投      40.31        1,200
44                                                   是     是
     资基金                  39.89        1,200

                                     17
                             35.56        1,200
     长和(天津)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天津圣金
45   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      42.42        2,500      是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9.89        1,200
     君宜共和私募证券投
46                           37.89        1,200      是     是
     资基金
                             35.56        1,20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中和
47                           40.68        1,200      是     是
     资本耕耘 6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40.66        1,200
     君宜祈步私募证券投
48                           39.89        1,200      是     是
     资基金
                             35.56        1,2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      37.24        1,200
     心(有限合伙)—宁聚    36.92        1,200
49                                                   是     是
     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
                             35.57        2,000
     资基金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      45.08        5,000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70        7,400
50                                                   是     是
     —天创贤哲 7 号私募证
                             42.80        8,000
     券投资基金
                             45.85         2,700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51                           42.10         3,000     是     是
     管理有限公司
                             39.10         3,280
                             41.31         3,3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52                           39.38         5,000     是     是
     司
                             39.07         6,200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      43.69        10,000
5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2.69        12,500     是     是
     伙)                    39.69        15,000
54   韩厚义                  40.05         1,200     是     是
                             41.00         2,00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55                           40.00         3,500   不适用   是
     任公司
                             39.00         5,000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
56   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      45.62        10,0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
57                           39.13        3,3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5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43.75        2,500      是     是

                                     18
       限公司                    41.27         3,700
                                 41.00         9,70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        40.91         2,500
59     限公司—景林景泰丰                                      是        是
                                 39.46         2,500
       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        40.91         1,250
60     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                                   是        是
                                 39.46         2,500
       私募基金
                                 42.00         2,000
       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
61                               41.00         3,500           是        是
       理有限公司
                                 40.00         5,000
                                 43.56         5,12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62                               41.27        16,780        不适用       是
       司
                                 41.00        18,780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结合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 43.56 元
/股为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为 9,573,0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67.12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1                                       619,834        26,999,969.04     6
        有限公司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
 2                                     2,295,684        99,999,995.04     6
        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晨欣一
 3                                     1,147,842        49,999,997.52     6
        号 私 募股 权投 资基 金企 业
        (有限合伙)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3,921        24,999,998.76     6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1,698,806        73,999,989.36     6
        管理有限公司—天创贤哲 7

                                         19
                                     获配数量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
 6                                   2,295,684     99,999,995.04        6
       企业(有限合伙)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1,231      41,000,022.36        6

              合计                   9,573,002     416,999,967.12       —

     公募基金、证券公司及其管理产品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股)

                                   诺德基金浦江 70 号单一资产管
                              1                                     919,172
                                   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524 号单一资产
                              2                                      18,38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569 号单一资产
                              3                                      3,676
                                   管理计划
                                            小计                    941,231
                                   华泰资管山投定增汇利 1 号单
                              1                                     528,007
                                   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华泰资管尊享定增汇利 1 号单
      理有限公司              2                                      91,827
                                   一资产管理计划
                                            小计                    619,834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7 名,未超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
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20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
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
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本次利安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
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进行打分,得分在 54 分及以上
的投资者其风险等级为 C4 及以上)均可参与认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
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
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
                                                             级与风险承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
                                                             受能力是否
                                                               匹配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
  2                                           专业投资者 I       是
         企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5                                           专业投资者 I       是
         司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6                                           专业投资者 I       是
         合伙)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上述7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21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二)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法定代表人    崔春
      注册资本    26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590222J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19,834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南开科技大厦
          住所     主楼 1105(入驻三司(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1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创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喻炜)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784M409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
      经营范围     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2,295,684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楼 2303
    法定代表人       刘昼
      注册资本       18,668.571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2017028L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
                                   22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获配数量(股) 1,147,842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
                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
   经营范围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73,921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5、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1190 号药园侧 27 号(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     陈山林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04551354T
      经营范围     资本市场服务
  获配数量(股)   1,698,806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6、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江阴市长江路 777 号 19 号楼 6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毅达融京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高贵雄)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1WA55WXT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
   获配数量(股) 2,295,684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941,231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三) 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
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
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
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
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办理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

    3、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
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阴毅
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已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4
履行了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 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
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的 7 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七)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的安排。对
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25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项目主办人:李文昉、谌龙
项目协办人:程烨、陈佳红
联系电话:027-85481899-258
传真:027-8548189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 杨开广、张明、许晶迎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垚、嵇道伟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21-5840270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垚、嵇道伟

                               26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21-58402702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徐伟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37 幢三层 305-306

签字注册评估师:卢江、滕浩

电话:010-52596085

传真:010-88019300




                                2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2,461,290    14.75
    2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5,059,240    11.39
    3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84,409     7.17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454,851     4.30
    5    韩伯睿                                         7,503,126     3.41
    6    韩厚义                                         6,252,705     2.84
    7    山南圣金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44,556     2.84
    8    广州廷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47,000     1.98
    9    王志奎                                         4,024,284     1.83
   10    韩谦                                           3,809,870     1.73
   11    禹培根                                         3,809,870     1.73
                          合计                         118,751,201   53.9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2,461,290    14.14
    2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5,059,240    10.91
    3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84,409     6.87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454,851     4.12
    5    韩伯睿                                         7,503,126     3.27
    6    韩厚义                                         6,252,705     2.72
    7    山南圣金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44,556     2.72
    8    广州廷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47,000     1.89
    9    王志奎                                         4,024,284     1.75
   10    韩谦                                           3,809,870     1.66
   11    禹培根                                         3,809,870     1.66
                          合计                         118,751,201   51.72



                                      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9,573,00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
施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
立性将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29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关系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若未
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30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长江保荐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645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长江保荐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

                                   31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
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2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3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4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本公司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公司及经人员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项目主办人 :

                      李文昉                   谌龙




项目协办人 :

                      程烨                    陈佳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杨开广             张明




                许晶迎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6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成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负责人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垚                       杨博




                            嵇道伟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7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负责人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垚                       嵇道伟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8
                           评估机构声明

   本所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本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经办资产评估师:

                            卢江                       滕浩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注册稿)(修订稿)》;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修订稿)》;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645 号)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2623 号
《验资报告》及天职业字[2022]32608 号《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
    电话:022-83718775
    传真:022-83718815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40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
页)




                                  发行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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