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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7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情况下拟提名李海平先生、孙春光先生、毕
作鹏先生、孙艾田先生、韩伯睿先生、谢金桃女士、毕红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韦利行先生、李红梅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
侯为满先生、何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上述独立董事李红梅女士、侯为满先生、何勇军先生都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韦利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韦利行先生已承诺
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现任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
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7 名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后,陈立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再公
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陈立功先生在任期间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立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
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附件一: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工程师,化工专业背景。1986 年至 2013 年曾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师,
天津大学天海精细化工开发公司总经理,天津天大天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利安隆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海平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平先生持有本公司
57,520,53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5.05%,公司董事谢金桃女士为李海平先生配偶
之妹,除此之外,李海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春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化工专业背景。1983 年至 2003 年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前进
化工厂技术工程师,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师,天津大学天海精细化工开发公司技
术副总经理,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3 年至今
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兼任利安隆(中卫)新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天津奥瑞芙生物
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春光先生持有本公司 6,323,292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75%,除此之外,孙春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毕作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讲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化工专业背景。1987
年至 2003 年曾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师,天津天大天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
理,天津天大天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今先后任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兼任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
限公司董事长;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锦州康泰润滑油添
加剂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作鹏先生持有本公司 4,161,006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81%,除此之外,毕作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艾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天津大学 MBA,经济师,化工专业背景。1987 年至 2004 年曾任天津大
学应用化学系教师,中国新兴天津进出口公司进出口科科长,长城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公司经理部副经理,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 年至
今先后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兼任天
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艾田先生持有本公司 2,091,317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91%,除此之外,孙艾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韩伯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硕士研究生,化工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1996 年至 2001 年曾任河北冀衡药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 2007 年曾任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曾任东北助剂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至 2021
年任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兼任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安隆(内
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伯睿先生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直接持有本
公司限售股票 7,503,126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27%。除此之外,韩伯睿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谢金桃,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会计学专业背景。1998 年至 2003 年曾任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
财务部会计,2003 年至 2022 年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安
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
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董事;山
南圣金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金桃女士持有本公司 2,091,317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91%,实际控制人李海平先生是谢金桃女士姐之配偶,除此之外,谢金桃女士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毕红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学士学位,管理专
业背景。1998 年至 2003 年曾任天津天大凯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3
年至今先后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营销中心中国区总监、
董事;兼任利安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
事;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天大天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红艳女士持有本公司 70,963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03%,
除此之外,毕红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韦利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化工专业背景。1984 年至 1996 年先后任华东理工大学石油加工系讲师、副教授;
1996 年至 2003 年任德国拜耳上海联络处技术经理,2003 年至 2006 年任德国莱
茵化学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定代表人、大中华总监;2007 年至 2009 年任德
国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负责人,大中华技术总监;2010 年至
2012 年任雅顿化工(苏州)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技术经理;2012 年至今先后
任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技术副总、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利行先生暂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韦
利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
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李红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生,会计学专业背景,
博士研究生学历,讲师。1998 年至今任中南大学教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梅女士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
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侯为满,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学士学位,法律
专业背景。2005 年至 2007 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2007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17 年至 2021
年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中天创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至今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为满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侯
为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何勇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民盟成员,博士
研究生学历,经济技术及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2002 年至 2007 年曾任天津新
东方学校部长,2011 年至 2016 年曾任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6 年至今现任天津锐意津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现
兼任天津北洋海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天津锐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执行董事;天津中正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菁英汇投资管理(天
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尚领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北洋海棠创
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天津南开区天大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津津南区天大科技园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勇军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何
勇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