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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7-13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9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就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李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丁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成员
       战略委员会               李海平           李海平、孙春光、韦利行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李红梅           李红梅、谢金桃、何勇军
       提名委员会               何勇军           何勇军、孙艾田、侯为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侯为满           侯为满、韩伯睿、李红梅
    四、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具体如下:

    总裁:李海平

    副总裁:孙春光、韩伯睿、孙艾田

    金融板块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金桃

    董事会秘书:谢金桃

    证券事务代表:刘佳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刘旺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谢金桃女士目前为公司金融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谢金桃、刘佳

    电话:022-83718775

    传真:022-8371881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384

    电子邮箱:sec@rianlon.com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海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工程师,化工专业背景。1986 年至 2013 年曾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师,
天津大学天海精细化工开发公司总经理,天津天大天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2 年 7 月起兼任公司总裁;同时兼任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利安隆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
    李海平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平先生持有本公司
57,520,53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5.05%,公司董事谢金桃女士为李海平先生配偶
之妹,除此之外,李海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春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化工专业背景。1983 年至 2003 年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前进化
工厂技术工程师,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师,天津大学天海精细化工开发公司技术
副总经理,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3 年至 2022
年 7 月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2 年 7 月起任公司
副总裁兼董事;同时兼任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安隆(珠海)
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春光先生持有本公司 6,323,292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75%,除此之外,孙春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艾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天津大学 MBA,经济师,化工专业背景。1987 年至 2004 年曾任天津大学
应用化学系教师,中国新兴天津进出口公司进出口科科长,长城国际经济技术合
作公司经理部副经理,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 年至 2022
年 7 月,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22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同时兼任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艾田先生持有本公司 2,091,317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91%,除此之外,孙艾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韩伯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硕士研究生,化工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1996 年至 2001 年曾任河北冀衡药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 2007 年曾任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曾任东北助剂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至 2021
年任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
任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2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兼董事;同时兼任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安隆(内蒙古)
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伯睿先生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直接持有本
公司限售股票 7,503,126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27%。除此之外,韩伯睿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谢金桃,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会计学专业背景。1998 年至 2003 年曾任利安隆(天津)实业有限公司财
务部会计,2003 年至 2022 年先后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2022 年 7 月任公司金融板块副总裁,兼任董事会
秘书、董事;同时兼任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安隆(珠海)新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利安隆(内蒙古)
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董事;山南圣金隆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金桃女士持有本公司 2,091,317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91%,实际控制人李海平先生是谢金桃女士姐之配偶,除此之外,谢金桃女士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