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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梅)2023-04-0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梅)
各位董事:
    本人李红梅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
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
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
的前提下,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
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2022 年 2 月 25 日,本人对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
期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于批准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同时,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
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5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
权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4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与关联方形成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
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13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聘任
李海平先生为总裁,聘任韩伯睿先生、孙艾田先生为副总裁,聘任谢金桃女士为
金融板块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2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9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该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及第四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
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年度,共计召开了五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并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持开展了年度
报告编制和披露的沟通及审核,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核公司
重要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
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季报、中期报
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方面,加
强与审计机构在进场前后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
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一
年度董事、高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考评,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
发认真审议了本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注意
全面了解董事、高管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实际
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上的情况,
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通过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公共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近况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通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
审核,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
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
   1. 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2 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红梅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