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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3-02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期开
始执行,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