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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2023-04-0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各位董事:

    本人侯为满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

下独立意见:
    1.2022 年 2 月 25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时,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5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
权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4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与关联方形成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
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13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聘任
李海平先生为总裁,聘任韩伯睿先生、孙艾田先生为副总裁,聘任谢金桃女士为
金融板块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2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9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该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在 2022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及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

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

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各种

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选聘程序对有关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出选聘提案,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

况等。本人积极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有疑惑时进一步

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相关报告,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其他工作

   1. 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2 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
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侯为满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