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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说明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3-04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天津利安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
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前:
                   2、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利安隆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员工出资金额上限为 25,000 万元,具体金额
              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特别提示
              修订后:
                   2、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利安隆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员工出资金额上限为 17,000 万元,具体金额
              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修订前: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
           计不超过 6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特别提示
           修订后: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
           计不超过 67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前:
               7、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25,000 万元,以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盘价 54.57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总股数为 4,581,272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
           股本总额的 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
           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
           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最终购买完毕公司股票的日期及份额规模仍存在
特别提示
           不确定性。

           修订后:
               7、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17,000 万元,以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盘价 54.57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总股数为 3,115,265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
           股本总额的 1.3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在任一时间
           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
           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最终购买完毕公司股票的日期及份额规模仍存
             在不确定性。
             修订前: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
             员工意见,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但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
             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特别提示
             使表决权。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
             以实施。
             修订后:
                9、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
             工意见,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修订前: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
  第二章
             计不超过 6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持有   修订后:
    人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
             计不超过 67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
             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份数上限为 25,000 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本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
             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
             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
             应的份数为准。
  第二章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持有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
    人       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
             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 8,500 万元,拟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
             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即金融
             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 8,500 万元。本次认购以“份”作为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7,000 份。
             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
             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
             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
             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
             修订前: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
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持有   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
             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3,600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比例预计为 14.4%;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21, 400 份,
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85.6%。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
        持有人         职务
 号                                 (份)       份额的比例

 1      李海平         董事长            640        2.56%
 2      孙春光          董事             320        1.28%
 3      毕作鹏          董事             400        1.60%
 4      孙艾田          董事             320        1.28%
 5      谢金桃          董事             320        1.28%
 6      毕红艳          董事             320        1.28%
 7      韩伯睿          董事             320        1.28%
 8       丁欢           监事             320        1.28%
 9      范晓鹏          监事             320        1.28%
 10      叶强           监事             320        1.28%
                小计                   8,256       14.40%
 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 590
                                      21,400       85.60%
           人)
                合计                  25,000      100.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
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修订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1,330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比例预计为 7.82%;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15,670 份,
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92.18%。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
        持有人         职务
 号                                 (份)       份额的比例

 1      李海平         董事长            240        1.41%
 2      孙春光          董事             120        0.71%
 3      毕作鹏          董事             150        0.88%
              4      孙艾田         董事            120        0.71%
              5      谢金桃         董事            120        0.71%
              6      毕红艳         董事            120        0.71%
              7      韩伯睿         董事            120        0.71%
              8       丁欢          监事            100        0.59%
              9      范晓鹏         监事            120        0.71%
              10      叶强          监事            120        0.71%
                             小计                 1,330        7.82%
              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 660
                                                 15,670       92.18%
                        人)
                             合计                17,000      100.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
             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李海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本员工持股计
             划参与人。实际控制人的参与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
             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
             认为李海平先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修订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
  第二章
             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
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金   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来源和股票   修订后:
    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公司对员工不提供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
             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 8,500 万元,拟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
             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即金融
             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 8,500 万元。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
             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质押
             股票、提交保证金的方式代员工持股计划履行追加担保物义务,
             并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除上
             述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
             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况。
             修订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25,000 万元,以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盘价 54.57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
             总股数为 4,581,272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股本
             总额的 2%。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对应股票总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在任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   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计划的资金
             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
来源和股票
    来源     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
             行情况为准。
             修订后: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17,000 万元,以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盘价 54.57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总股
             数为 3,115,265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
              的 1.36%。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
              对应股票总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在任一
              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
              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
              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
              情况为准。

    除调整以上内容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无变
化。以上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时间另
行通知。
    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前: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
   第二条
 员工持股   计不超过 6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计划的持   修订后:
     有人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
            计不超过 67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前: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
 员工持股
 计划认购   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
 原则、持
            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3,600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有人名单
 及份额分   预计为 14.4%;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21,400 份,占
   配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85.6%。
           修订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
           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1,330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预计为 7.82%;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15,670 份,占
           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92.18%。
           修订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
           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修订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
           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
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   其中员工自筹资 金不超过 8,500 万元,拟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
金来源和
           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即金融
股票来源
           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 8,500 万元。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
           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质押
           股票、提交保证金的方式代员工持股计划履行追加担保物义务,
           并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除上述披
           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
           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况。
    除调整以上内容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无变
化。以上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时间
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