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淑路 799 号 3 幢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3 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二)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
序合法,资料完善。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特别提示说明:上述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前台。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
邮编:310051
联系人:赵游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淑路 799 号 3 幢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
没有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游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联系邮箱:zhaoyou@hzcctech.cn
联系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淑路 799 号 3 幢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51
七、备查文件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04
2、投票简称:长川投票
3、具体流程: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
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附件三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