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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以短信、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
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陈江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
格与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以公司总股本 78,02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4.89 元/股调整为 13.02 元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7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予解除限售,同意按照 13.02 元/股的回购价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共计
14,02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为 182,566.44 元,全部为公
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与数量、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的限制性
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1,030,21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公司 56 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
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