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 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 设立日期:2008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313,790,502 元 法定代表人:赵轶 联系方式:0571-85096193 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设备(测试机、分选机)。服务:半导体设备、光 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 3-3-1 上市保荐书 半导体设备,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从事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致力于提升我 国集成电路专用测试设备技术水平、积极推动集成电路装备业升级的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和软件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集成电路测试设备领域,掌握了集成电路测试 设备的相关核心技术,目前已拥有海内外专利 300 余项,先后被认定为软件企业、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产品获得了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 微电、士兰微、华润微电子、日月光等多个一流集成电路企业的使用和认可,以 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测试机、分选机的部分进口替代。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 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在将现有产品 领域做专、做强,保持产品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上,重点开拓探针台、数字测试 机等,不断拓宽产品线,并积极开拓中高端市场。未来,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 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宗旨,继续围绕探针台、数字测试机等相关设备进行重 点研发,以突破国外半导体设备厂商的垄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巩固和发展公司现有业务的同时,为完善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进一步 提升国际竞争力,公司于 2019 年完成了对 STI 的收购。通过收购 STI,公司在 技术研发、客户和销售渠道等方面与 STI 形成了优势互补和良性协同。在技术研 发方面,STI 的 2D/3D 高精度光学检测技术(AOI)居行业前列,通过公司与 STI 在研发方面的深度合作,STI 可为公司探针台等产品在光学领域技术难题的突破 提供有力支持;在客户方面,STI 与德州仪器、安靠、三星、日月光、美光、力 成等多家国际 IDM 和封测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入国际知 名半导体企业的供应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持;在销售渠道方面,STI 在马来西亚、 韩国、菲律宾拥有 3 家子公司,并在中国大陆和泰国亦拥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可 3-3-2 上市保荐书 以随时为当地客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销售、产品维护及客户响应服务,可 与公司销售布局产生协同,助力公司拓展海外业务。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晶圆制造企业、芯片设计企业等提供测 试设备,目前主要销售产品为测试机、分选机、自动化设备及 AOI 光学检测设 备等。其中,测试机包括大功率测试机、模拟测试机、数字测试机等;分选机包 括重力式分选机、平移式分选机、测编一体机;自动化设备包括指纹模组、摄像 头模组等领域的自动化生产设备;AOI 光学检测设备包括晶圆光学外观检测设 备、电路封装光学外观检测设备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测试机 10,223.26 20.44% 9,891.39 24.80% 8,638.57 39.97% 7,765.84 43.20% 分选机 34,555.54 69.09% 26,398.23 66.19% 11,753.63 54.38% 9,547.88 53.10% 其他 5,239.94 10.48% 3,593.79 9.01% 1,219.95 5.64% 665.73 3.70% 合计 50,018.74 100.00% 39,883.41 100.00% 21,612.15 100.00% 17,979.45 100.00% 注:公司 AOI 光学检测设备、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收入纳入分选机合并计算。 由上表可见,测试机和分选机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两者合计收入 占比约 90%,公司主业突出。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0 亿元、2.16 亿元、3.99 亿元和 5.00 亿元,呈快速增长态势,其中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达 84.54%和 147.09%,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受益于我国集 成电路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凭借公司自身较强的研发能力、产品的高 性价比优势以及快速响应的售后维护能力,公司产品订单持续增长,经营规模不 断扩大;另一方面系公司 2019 年收购的新加坡子公司 STI 并表所致。 3、核心技术 公司在主要销售产品上均掌握了相关核心技术。 公司测试机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包括高精度电压电流源控制测量技术、大电流 电源高能脉冲控制与测试技术、高压电源升压控制和测试技术、pS 级时间精密 3-3-3 上市保荐书 测试技术、分立器件多工位并测技术等,各技术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创新类别 技术水平 成熟程度 高精度电压电流源控制测量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大电流电源高能脉冲控制与测试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技术 高压电源升压控制和测试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pS 级时间精密测试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分立器件多工位并测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1)高精度电压电流源控制测量技术 电压电流源的精度是衡量测试机技术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高精度电压电 流源控制测量技术保证电压电流源精度的核心基础。通过选用高速高精度 AD/DA 芯片,采用四线法 Kelvin 连接、偏差放大校准、二阶巴特沃斯滤波等技 术,设计专用的总线架构,保证系统数模和模数转换的精度,解决了电缆线及接 触电阻等因素引起的误差,并降低低压电源、高压电源、时间测量单元、数字测 试专用模块等模块系统整合引起的干扰,提高了 AD 转换精度和稳定性。 (2)大电流电源高能脉冲控制与测试技术 大电流高能脉冲控制与测试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力电子模块、IGBT 模块等大 功率器件参数测试时所需大电流的控制和测试。通过采用产生电容大电流泵、功 放射极并联均流控制、现场可编程门陈列脉宽调制、高压跟随及有源反馈控制、 高速积分电路控制等技术,信号地、功率地、数字地、模拟地等独立布线设计, 解决了大电流引起的各点地线压降产生的测试误差,提升了设备的电流输出和测 量能力,实现了毫欧级电阻的精确测试。 (3)高压电源升压控制和测试技术 高压电源升压控制和测试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力电子模块、IGBT 模块等大功 率器件参数测试时所需高压的控制和测试。通过自举升压控制、高压级联功放和 均压控制、高压隔离采样等技术,解决了高压电源的升压控制、高压电源对低压 系统产生的电晕干扰、高端电流采样等技术难题,并增加了电流和电压的钳位保 护功能,提高了测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3-4 上市保荐书 (4)pS 级时间精密测试技术 pS 级时间精密测试技术主要应用于频率、周期、上升沿、下降沿、脉宽等 时间参数的精密测试。通过对阻抗匹配的理论计算,采用高精度偏置信号和高速 比较触发控制、现场可编程门陈列时序约束、沿触发精度控制、基准时间校准等 技术,解决了由于信号在传输过程中发生畸变和内部信号调理引起的时间误差, 可实现时间参数的精密测试。 (5)分立器件多工位并测技术 分立器件多工位并测技术主要应用于提升分立器件芯片测试的生产效率,解 决了分立器件芯片只能逐个测试的难题。通过采用低压源独立的 AD/DA 设计、 信号地拓扑结构设计、高压源供电低压源测量、星形测试等技术,解决了各工位 之间由于模拟地电位差产生的测试误差和相互干扰,提高了测试精度和稳定性。 公司分选机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包括重力式测编一体技术、高速多工位并行测 试技术、大功率程控式测压力控制技术、高自由度全浮动测压技术、高速高精度 平移式取放料技术等,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创新类别 技术水平 成熟程度 重力式测编一体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高速多工位并行测试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大功率程控式测压力控制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高自由度全浮动测压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高速高精度平移式取放料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批量应用 (1)重力式测编一体技术 重力式测编一体技术是指在同一台重力式分选机中一次性完成集成电路的 电参数测试、外观检测、热封编带包装的技术。通过料梭双闭环检测、图像模板 比对、高精度图元测量、导轨双向精密开合、凸轮路径柔性优化、高速往复伺服 控制、基于柔性载带的针轮高速传动及定位、热力分布及恒温控制等多项关键技 术的应用,实现了重力式分选机在测试完成后自动编带的功能。同比转塔式的测 编一体分选机,提升了设备对封装外形的适应性,大幅度的降低了测试成本。 3-3-5 上市保荐书 (2)高速多工位并行测试技术 高速多工位并行测试技术是指机台同时通过多个测试工位完成多颗电路并 行测试的技术。在独立的流道中设置独立测试工位,利用精密挡料及限位、传感 器高速信号采集、气动加力助推、高性能高分子材料应用等技术,实现电路在流 道中的高速流转和精确定位闭环控制,满足客户多种测试需求。 (3)大功率程控式测压力控制技术 大功率程控式测压力控制技术是指通过程序控制对平移式分选机的测压模 块施加最高可达 480 公斤测压力的技术。通过多轴伺服插补驱动,精密丝杆传动、 空间式直线导轨精密导向、气囊式浮动压力控制、程控式气压控制机构,结合控 制系统数字环及模拟环闭环反馈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实现测压模块的空间位移、 测试压力施加,以及测压力的程控调节及高精度控制。 (4)高自由度全浮动测压技术 高自由度全浮动测压技术是指平移式分选机通过具备多自由度浮动能力的 测压组件,实现测压头与测试夹具间的柔性精确定位的一种技术。利用程控式气 囊气压控制、全向弹性浮动、多点初始对中、双平面浮动导向、精密末端制导等 技术,实现测压组件末端空间全向浮动的功能,有效吸收测压误差及测试冲击力, 测压组件整体使用寿命大幅度提升,测试稳定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满足客户各 类高精度电路测试需求。 (5)高速高精度平移式取放料技术 高速高精度平移式取放料技术是指实现平移式分选机取放料模组进行高速 传动、精确位置控制、多工位电路取放的一项技术。通过多维精密平移台技术、 AutoPitch 模板自适应、二轴精密驱动、缓冲防转真空取料、多角度定位搬运、 同轨双机械手料盘输送等技术的应用,为平移式分选机高速高精度运行的核心技 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研发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大力推 3-3-6 上市保荐书 进技术团队的建设,培养了一支技术精湛、专业互补、勇于创新的专业研发队伍。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 455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54.36%, 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半导体测试设备专业背景和丰富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的技 术创新提供了可靠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被认定为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 业研究开发中心、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目前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 研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拥有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成为国内为 数不多的可以自主研发、生产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企业。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 340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81 项、实用新型专利 91 项,境外 专利 168 项),软件著作权 47 项。 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 13,652.08 10,697.84 6,170.99 3,687.13 营业收入 50,018.74 39,883.41 21,612.15 17,979.4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29% 26.82% 28.55% 20.51%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144,311.13 132,121.84 67,838.78 53,950.50 负债总额 40,374.94 32,464.87 20,782.67 12,022.45 股东权益 103,936.19 99,656.97 47,056.11 41,92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 103,936.19 99,656.97 47,056.11 41,928.05 东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50,018.74 39,883.41 21,612.15 17,979.45 3-3-7 上市保荐书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利润 2,078.27 393.44 3,424.97 5,389.52 利润总额 2,089.74 392.57 3,432.79 5,405.14 净利润 3,544.12 1,193.53 3,647.11 5,02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4.12 1,193.53 3,647.11 5,025.2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8.83 -4,288.98 1,244.94 1,471.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28 2,438.95 -11,001.48 -3,967.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7.36 -1,093.79 1,934.37 18,523.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98.18 -3,190.82 -7,822.17 16,027.11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2.39 2.65 2.30 4.07 速动比率 1.42 1.62 1.80 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29% 21.15% 30.60% 22.3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7.98% 24.57% 30.64% 22.28%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9 1.92 1.67 1.48 存货周转率(次) 0.64 0.84 1.18 1.6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09 -0.14 0.08 0.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5 -0.10 -0.52 2.05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 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3-3-8 上市保荐书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行业与市场风险 1)行业波动风险 近年来,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持续周期性波动态势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经营风 险。在行业景气度提升过程中,产业往往加大资本性支出,快速提升对相关设备 的需求;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半导体产业削减资本支出,进而对半导体设 备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2013 年以来,随着全球半导体行业整体景气度的提升, 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呈增长趋势。根据 SEMI 数据,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额从 2013 年的约 317.90 亿美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645.30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5.21%。在经历了 2016-2018 年的快速增长后,2019 年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规 模面临短期调整,2019 年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额为 597.50 亿美元,较 2018 年 度下降 7.41%。受益于 5G、物联网(IoT)、人工智能(AI)等新一轮技术变革 所带来的需求持续增加,半导体设备行业于 2019 年第 4 季度已实现回暖,根据 日本半导体制造装置协会的数据,2019 年度第四季度半导体设备市场销售额达 178 亿美元,环比上升 19.78%。公司的销售和盈利情况也会受到上述影响发生相 应波动,带来相应的经营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近年来我国对集成电路及其装备业予以高度重视并从财政税收、基础建 设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我国集成电路测试设备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产设备 在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地缘等方面的优势愈发明显,当前以本公司为代表的 少数国产测试设备产品已进入国内封测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市 场份额。随着国产测试设备厂商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对手对国产测试 设备厂商的重视程度也在增加,后续不排除国际竞争对手采取进一步提升在中国 大陆市场竞争力的策略,另外,集成电路测试设备行业快速增长的市场空间及广 阔的进口替代预期将吸引更多的新投资者进入该行业,加剧行业内企业竞争,从 而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3-9 上市保荐书 3)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 1-9 月,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0 万元、94.86 万元、9,976.19 万元和 18,859.6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44%、25.01%和 37.71%,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自新加坡子公司 STI。STI 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 东南亚地区,由于 2019 年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下游客户配套需求逐步从东 南亚地区向东亚等其他地区转移,导致 2019 年 STI 公司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逐步消化以及国产化替代的加速,STI 公司的销售区域 转移已基本完成,业绩已明显改善。 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会对国内半导体行业先进技术的获 取、关键元器件的采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通过产业链传导,可能会给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潜在的不利影响。 4)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在全球蔓延,累计已有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确诊病例,因疫情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已将 2020 年全球 GDP 增速预测从 1 月份的 3.3%下调到-3%,为 20 世纪 30 年代“大 萧条”以来最严重经济衰退。 疫情出现后,尽管世界各国均采取措施应对疫情蔓延,包括对疫情严重地区 采取入境管制、旅行禁令、取消大型赛事、停工停产等措施,部分国家和地区已 经取得了良好的控制效果并逐步复工复产,经济也逐步恢复增长,但是疫情影响 了终端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冲击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生产协作网络,而且 进一步加剧了部分发达国家贸易保护,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可能会导致半导体行业投资规模下降,进而减少对半导体测试设备的采购,可 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与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涉及机 械、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等多方面专业技术,是多门类 3-3-10 上市保荐书 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和创新, 公司掌握了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相关核心技术,目前已拥有海内外专利 300 余 项,先后被认定为软件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研 制和生产的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已进入国内封装测试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正通 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实现进口替代,在有效降低下游企业测试成本的同时推动国 内测试产业的技术升级。 虽然公司拥有相关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已达国内领先水平, 但与集成电路测试设备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需持续进行 技术开发和创新。如果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专用设备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 关注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和对设备性能持续提升的需求,或者后续研发投入不 足,或者新产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 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2)新产品上市风险 STI 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5,751.06 万新加坡元、313.20 万新加坡元,分别同比下降 23.24%和 71.38%,STI 公司 2019 年业绩下降的主要 原因之一系 STI 公司部分产品因更新换代而导致 2019 年度销量下降。客户不断 出现的新需求为行业利润的增加带来新的机会,是否能够及时推出适应客户新 需求的新产品系公司在行业内保持较强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若公司研发的新 产品上市后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和对设备性能持续提升的需求,该 等拟推向市场的新产品可能无法取得客户的足够认可,客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 其他产品。同时,新产品市场开拓需要经历一个逐步爬坡的过程,在新老产品 更新换代过程中,可能出现老产品销量明显下降、但新产品尚未实现量产量销, 从而导致公司面临短期内销量下滑的风险。 3)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5,405.14 万元、3,432.79 万元、392.57 万 元和 2,089.7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025.29 万元、3,647.11 万元、1,193.53 万元和 3,544.12 万元。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营业利润、净利 3-3-11 上市保荐书 润出现一定下降,主要系受公司 2019 年收购长新投资 90%股权所产生的中介机 构费、2019 年商誉计提减值、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加大研发和管理人才引进投入等因素影响。虽然扣除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 经营业绩呈现增长势头,但是如果公司未来相关费用持续增加,或者相关投入加 大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风险。 4)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公司维持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石。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员工薪酬方 案,建立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的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专 业研发团队。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 455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 数的 54.36%,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半导体测试设备专业背景和丰富产业经验, 为公司持续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可靠保障。但随着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行业对专业技 术人才需求的与日俱增,专业技术人才竞争不断加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完 善各类激励约束机制,可能导致核心人员的流失,使公司在技术竞争中处于不利 地位,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5)成长性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979.45 万元、21,612.15 万元、39,883.41 万元、50,018.74 万元,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 虽然公司已在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制造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如果公司未 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或招聘足够的专业人才,可能对公司的研发速度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如果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跟不上公司的扩张计划,可能导致公司的市 场占有率下滑,将会对公司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6)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一方面受益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凭借 公司自身较强的研发能力、产品的高性价比优势以及快速响应的售后维护能力, 公司产品订单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完成了对长新投资的收购, 间接控制了 STI 公司,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方 3-3-12 上市保荐书 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及专业能力不能适应公司 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不能及时完善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运营机制,公司则难以 实现各业务单元的有效整合,不能迅速发挥其协同效应,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 率和业绩水平。 7)新冠疫情相关风险 自 2020 年初开始,新冠疫情在全国以及全球陆续爆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公司及行业上下游推迟复工,短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了不利 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主体主要为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 STI。对于母公司,短期 内,公司停工影响了生产环节,境内物流企业的停工影响了公司货物的运输环 节以及采购物资的运输环节;对于 STI 公司,其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新加坡,2020 年 4 月 3 日新加坡政府决定实施严格的防疫措施,即从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要求新加坡居民尽量减少出门,若要外出也应佩戴口罩,除提供 必要服务的机构、有战略价值或在全球供应链起关键作用的重要行业将继续运 作外,所有提供非必要服务的工作场所都将关闭,STI 公司作为半导体行业的相 关设备制造商,可以继续运营,因此新冠疫情对 STI 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随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以及公司积极采取相关 措施保障业务进行,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正逐步减小,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出具日,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 润同比大幅增长,在公司的积极应对以及市场需求的带动下,公司 2020 年 1-9 月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新冠疫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未来国内疫情防控成效不能保持或海外疫情持续蔓延、无法得到有 效控制,有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与财务相关的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2,511.77 万元、 11,610.92 万元、27,338.16 万元和 31,979.1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13 上市保荐书 26.23%、24.36%、32.05%和 33.46%。虽然公司一贯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制定 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且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集成电路行业信誉良好的龙 头企业,但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并及时收回账款,尤其 是账龄相对较长的应收账款,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并对公司的资金使 用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商誉减值风险 2019 年,公司因收购长新投资形成商誉 27,453.79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019 年底因 STI 业绩同比下降,经减值测试,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909.2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该笔商誉账面价值为 25,544.58 万元。鉴于 STI 公司的经营 业绩受行业周期波动、新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进度、国际贸易摩擦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响,未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若 STI 公司后续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可能导致该部分商誉未来继续减值,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原值分别为 5,602.88 万元、10,655.99 万元、 35,774.98 万元、42,036.19 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产品 种类和型号不断丰富,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经过长期运行, 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存货管理制度,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大量存货毁损、滞 销或大幅贬值等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但存货占用了 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若未来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存货跌价或 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风险 ①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能持续引致的风险 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装备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公 司拥有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所研发的技术及产品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报 告期内,公司曾获得多个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各级部门的资金支持以及积极承 3-3-14 上市保荐书 担专项课题均有力推动了公司技术及产品研发工作。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345.39 万元、2,361.25 万元、3,014.64 万元和 4,616.28 万元。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地位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增强,但如 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者获得的政府补助显著减少,将对公司当期 净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②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报告期内享 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17 年至 2020 年 1-9 月,公司享受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金额分别为 1,022.76 万元、1,619.50 万元、1,102.24 万元和 860.90 万元。 公司增值税优惠为经常性损益,如果未来国家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收优惠政策 不再维持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软件产品 的增值税退税优惠,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2、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该投资决策系基于公司当前的发 展战略、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所做出的。本次募投项目虽已具备较好 的技术和行业基础,但是,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技术研发,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 见或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进度、投资支出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未来项目产业 化后的市场开拓、客户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差异,另外, 随着客户对设备性能需求的提升,公司需持续进行技术升级、产品更新迭代, 如果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者产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公司市场竞争力将降低, 同时,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持续周期性波动等亦可 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潜在不利影响,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 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3-3-15 上市保荐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研发风险 虽然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销售渠道、客户储备和 资金实力等基础和能力,目前探针台产品的研发和投产进展顺利,但如果本次募 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竞争显著加剧等情况,或者项目 完成后客户对于募投项目的产品接受程度低于预期,或者未来公司产品研发方向 不符合市场需求或公司产品研发工作跟不上行业新技术更新及升级要求,本次募 投项目产品将面临无法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将有所扩大。行业广阔发展 空间和公司现有的客户储备及市场地位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但 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于公司产品未来的市场竞争力、销售能力以及行业的发 展情况等,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国际竞争对手制定针对公 司的竞争策略、开发出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公司将可能无法获得足够订单,将面 临产能消化不足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认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 和效益预期。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 技术基础、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 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相关政策 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拓展、客户接受程度等不理想,或者国 际竞争对手采取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的策略,或者公司的中介机构费、股份 支付费用等短期费用有所上升,或者公司为实现长期战略布局而持续加大研发 等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3、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能否通过审核,以及最终取 3-3-16 上市保荐书 得同意注册批复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公司将在取得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 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 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虽然募投项目 的实施及补充的流动资金陆续投入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回报,但需要一定的过程 和时间,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净利润 增长幅度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 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等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将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行业环境、 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 公司在经营状况稳定良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投资 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 审慎判断。 二、申请上市证券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3-3-17 上市保荐书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3-3-18 上市保荐书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 过 94,137,150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 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 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 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3-3-19 上市保荐书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180.00 万元(含本 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1.04 26,026.5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153.50 11,153.50 合计 41,154.54 37,180.00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 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 3-3-20 上市保荐书 三、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陶劲松和张东。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 下: 陶劲松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管理学硕士,拥有十余年 投行业务经验,曾先后负责及参与金达威、日发精机、江化微等 A 股 IPO 项目 和雅生活服务 H 股 IPO 项目,申银万国证券吸收合并宏源证券、中纺投资发股 购买安信证券、哈投股份发股购买江海证券、双汇发展吸收合并双汇集团等重组 项目,以及广日股份、新希望、兴业矿业、新大陆、申万宏源、物产中大等非公 开项目。 张东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自 2003 年起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及参与华安证券、江化微、乔治白、沃特股份、禾望电气、 克来机电、合力科技等企业的 IPO 项目,华侨城、华孚色纺、株冶集团、皖能 电力、东华软件、蓝色光标等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及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 火炬、华侨城集团整体上市、株冶集团整体上市、申银万国吸并宏源证券、中纺 投资收购安信证券、海达股份产业并购、皖通科技跨界收购等并购重组项目。 2、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林增鸿,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林增鸿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 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作为现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完成佰仁医 疗科创板 IPO、航天宏图科创板 IPO、清大国华新三板挂牌及定向发行等股权类 项目,并参与了多家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辅导等工作。 3、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汪怡、金华东、张涛、王鹏。 3-3-21 上市保荐书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 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上市保荐机构,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 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 列相关事项,在上市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3-3-22 上市保荐书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推 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 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20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3-3-23 上市保荐书 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向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等议案。 4、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 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 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 体安排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 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总体职责和持续督导期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2、审阅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 3-3-24 上市保荐书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其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阅工作。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公司更正 或者补充。 3、督促公司在股票严重异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 常波动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异常波动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 务 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 事项的,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发表意见。 4、对重大事项、风险事项、 2、风险事项: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风险事 核心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 项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 情形等事项发表意见 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3、核心竞争力:公司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使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 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知悉 或者理应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 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5、现场核查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 他事项。 2、告知公司现场核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在现场 核查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持续督导期内,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 十五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6、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跟踪报告。 2、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可能存在违反本 规则规定的行为的,应当督促公司作出说明和限期纠正,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7、督促整改 2、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的,于披露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查后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 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虚假记载处理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9、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 1、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3-3-25 上市保荐书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完成持续督导期满后尚完 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 结的保荐工作 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 荐机构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 其他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八、其他说明事项 无。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 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3-26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林增鸿 保荐代表人: 陶劲松 张东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保荐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江 禹 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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