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川科技 股票代码:300604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轶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 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赵轶 公司、上市公司、长川科技 指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15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 1 页,共 12 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赵轶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轶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 2 页,共 12 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2017年11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由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6,194,000.00股增加至 78,026,000.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原 持股比例由28.94%下降为28.26%。 2、2018年6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份每10股转增9股的 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8,026,000股增至148,249,400股。从而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3、2018年11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48,249,400 股增加至 149,108,400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由 原持股比例28.26%下降为28.10%。 4、2019年5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期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22 股,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49,108,400 股 变 更 为 149,094,378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增加,由原持股 比例28.10%(28.0978%)略微上升为28.10%(28.1004%)。 5 、 2019 年 6 月 , 公 司 实 施 了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份 每 10 股 转 增 9.000846 股 的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49,094,378 股 增 至 283,291,931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6、2019年9月,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上市,向国家集 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名股东发行30,982,860股,公司总 股本由283,291,931股增至314,274,791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 例发生被动稀释,由原持股比例28.10%下降为25.33%。 7、2020年9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期部分股份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484,289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第 3 页,共 12 页 由314,274,791股变更为313,790,502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 发生被动增加,由原持股比例25.33%上升为25.37%。 8、因自身资金安排,2020年 9月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发布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8),披露了减持计划。 9、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被动稀释及减持 计划披露日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股份比例被动 稀释及为自身资金安排,按照上述减持计划而实施的减持行为。 二、持股计划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轶仍持有长川科技74,506,419股,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23.7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通过大宗交易交易方式减持 5,100,000 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但不排除增加或继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 4 页,共 12 页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79,606,41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8.94%。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74,506,41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74%,其中14,801,605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余部分 全部为高管锁定股。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同时通过两次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了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2017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二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部分股权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近期完成的两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为 23.74%。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变动 股东名称 —— ——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变动方式 时间 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 2017/11/17 -0.68% 导致的被 动稀释 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 2018/11/16 -0.16% 导致的被 赵轶 被动增减 动稀释 回购注销 导致的被 2019/5/28 +0.00% 动增加 发行股份 导致的被 2019/9/26 -2.77% 动稀释 第 5 页,共 12 页 回购注销 导致的被 2020/10/9 +0.04% 动增加 小计 —— —— —— -3.57% 减持均价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变动 (元 / 减持数量(股)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变动方式 时间 股) 大宗交易 2020/12/24 25.00 2,700,000 -0.86% 主动减持 大宗交易 2020/12/29 22.82 2,400,000 -0.76% 小计 —— —— 5,100,000 -1.62% 注 1:上表中个别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 造成。 注 2:变动比例=(减持股数÷减持时公司股本总数)*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信息披露 义务 人 已 办理 的 质押 股份 总数 为 14,360,000 股, 占其 持有 公司 股 份总 数的 19.2735% ,占公司总股本的4.5763% 。 第 6 页,共 12 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 过两次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5,1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股) (股) 大宗交易 2020/12/24 25.00 2,700,000 -0.86% 赵轶 大宗交易 2020/12/29 22.82 2,400,000 -0.76% 合 计 5,100,000 -1.62% 第 7 页,共 12 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 8 页,共 12 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 9 页,共 12 页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 轶 2020 年 12月 30 日 第 10 页,共 12 页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才路410号 股票简称 长川科技 股票代码 30060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赵轶 杭州市西湖区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由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被动上升) 赵轶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22,050,658 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8.94% 赵轶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74,506,419股 例 变动比例:5.1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29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否 □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第 11 页,共 12 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 轶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第 12 页,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