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公司股份169,217,34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269%。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138,174,63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042,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
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及新引入投资者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杭州长川智
能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8,256,93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0,571,967 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议案之关联股东,对本议
案申请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9,217,34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0,571,967 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9,217,34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0,571,967 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9,217,34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0,571,967 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