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7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未完成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长川科技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长川科技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董事长赵轶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赵轶先生作为
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采购原材 依据市场
向关联方采 法特迪精密科 1,800 793.60 632.46
料 价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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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原材料 技(苏州)有
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
法特迪精密科
委托代为销 依据市场
技(苏州)有 代销产品 700 - -
售其产品、商 价格
限公司
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人 期及索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引
务比例 额差异
向关联方 法特迪精密
采购原
采购原材 科技(苏州) 632.46 1,000 0.0176% 367.54 -
材料
料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
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1,111.1111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 年 0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 200 号 5#101、102、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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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半导体测试设备、测量仪器仪
表及软件、测试插座、探针、探针卡及接口产品;从事上述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轶先生直接持有法特迪 34.8197%的股份,
同时,赵轶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
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
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其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
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公告预计范
围内进行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规划所需,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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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在 2021 年与法特
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认为:2021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
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我们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公司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及子
公司与该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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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预计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
就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赵轶先生作为
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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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陶劲松 张 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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