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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31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长川科技二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4 日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8:30-11:30、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前台。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1 年 9 月 16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
   邮编:310051

   联系人:长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
没有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长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联系邮箱:Investor@hzcctech.cn

   联系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长川科技二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51

    七、备查文件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4

    2、投票简称:长川投票

    3、具体流程: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投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
  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附件三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