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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09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公司股份247,131,30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35%。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44,757,51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7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
2,37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7,131,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3,637,436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73,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7,131,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3,637,436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73,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7,131,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3,637,436股,占出席会议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73,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