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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2022-03-14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收购杭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ee Heng Lee、井冈山
乐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杭州长奕科技有限公司 97.6687%
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5、聘请和诚毕择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提供
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6、通过 TC LEGAL SERVICES LIMITIED(道普瑞钟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聘
请 YEOH MAZLINA&PARTNERS 为本次交易提供境外法律服务。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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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