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
过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规范、有序的运作。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
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其他工作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
度的规定,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
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
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跟踪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实施进程,监督董事会出具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
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有效,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同意董事会出
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非公开发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3.7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2021年度存在以下
关联交易事项:
1. 与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通过对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需求,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6、 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 年,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
责,勤勉尽职,完善公司内控,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恪尽职守,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
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监事会
将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审计;
督促公司在各项公司内部整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的履行监事会职
责,进一步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向前发展。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