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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陶劲松                   联系电话:021-38966904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东                     联系电话:021-389669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送报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讨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并指定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韩笑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截至2021年8月末,韩笑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超过三个月,自2021年8
                                        月31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赵轶先生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的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5月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4、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不适用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陶劲松               张    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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