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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2-07-28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 一致。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2022
  年4月1日披露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不超过12,086,574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300股,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情况
                                        减持数                                   占
                减持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减持   减持
股东名称                                  量                                 公司总股
                日期         数量                  数量       方式   均价
                                        (股)                                 本比例
国家集成     2022/4/27-                                       集中
                           40,857,640   20,300   40,837,340          40.22   0.0034%
电路产业     2022/7/27                                        竞价
  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全部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所获得的特定股份。减持完成后所剩余部分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特
     定股份。

           (二)减持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股份占公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股份占公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40,857,640        6.7608%     40,837,340        6.7575%



产业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
                               40,857,640        6.7608%     40,837,340        6.757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产业基金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
     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产业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产业基金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