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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2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
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
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禁
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限制性股票
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的
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
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
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
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
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
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汉民                     赵景文                    邹涛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