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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林健先生、副总经理陈朝学先生、监事郑明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林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6,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6%),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38,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公司副总经理陈朝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8,8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
    3、公司监事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7,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上述人员本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87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健
先生、副总经理陈朝学先生、监事郑明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
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林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6,896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06%;公司副总经理陈朝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768,844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92%;公司监事郑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57,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姓名      方式                  期间              (万股)     本比例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六个
         集中竞价
                    月内,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林健    交易、大                                   63.80      0.76%
                    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宗交易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集中竞价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陈朝学                                              17.00      0.20%
           交易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集中竞价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郑明                                               6.43       0.08%
           交易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林健先生、副总经理陈朝学先生、监事郑明先生减
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林健先生、陈朝学先生、郑明先生分别出具的相关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