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景文)2018-04-2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景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7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
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17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
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格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 2017 年 0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17 年 0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17 年 0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7年度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在所任职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组织、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对公司财务报告定期审阅、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予以审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的汇报、参与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等相关工作,切实履
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
易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积极与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运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7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
相关会议,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驶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7年6月本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上市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严谨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2017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
言献策。
2018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
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7 年度中给予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
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景文
2018 年 0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