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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5-28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锋信息
股票代码:3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锋信息”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锋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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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比基金    指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公司、恒锋信息    指     恒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恒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15 号准则》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洪贵
注册资本               欧元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5306XC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0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
                       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
                       理咨询;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比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欧元)            出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850                    8.50%
比利时政府                                      850                    8.50%
法国巴黎富通银行                              1,000                1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500                15.00%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0%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1,300                13.00%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500                15.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0%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00%



                                      5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王洪贵先生,1963 年 2 月 12 日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110102196302122478,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3 号,现担任中比基金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持股比例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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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获取部分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恒锋信息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60,000 股(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78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 4.57%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于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恒锋信息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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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中比基金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89,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3%。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元/股)                      (%)
中比基金     竞价交易   2018年5月18日   27.77           89,700       0.11
中比基金     竞价交易   2018年5月21日   28.50          300,000       0.35
中比基金     竞价交易   2018年5月22日   29.13          400,000       0.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666,66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5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3,867,96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4,666,667         5.50%      789,700        0.93%      3,876,967         4.5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锋信息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
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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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买卖恒锋信息股票的行为。
    注:2017 年 12 月 29 日中比基金通过特殊股份调账方式从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一户划拨公司股份 1,291,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4%。该次持
股权益变动系国有特殊股份调账变动,不属于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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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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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制备地点
   1、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海西创新园 5 号楼
   2、电话:0591-87733307
   3、联系人:冯秀军。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恒锋信息 科技 股份 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恒锋信息                 股票代码        3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
称               资基金                  注册地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666,667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5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789,70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减少 0.93%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3,876,967


                   是□否□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月内增持或减持恒锋信息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内继续增持/减持    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8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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