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4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榕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芳女士,监事会
主席罗文文先生,副总经理杨志钢先生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02 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编号:
2018-032),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榕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榕辉”)计划
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
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0,000 股,其
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为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芳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000 股;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文文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先公司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 股;公司副总经
理杨志钢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获悉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杨志钢先生自公布减持计划至本公告日未减持公司股份;
2、上海榕辉、陈芳女士、罗文文先生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成交均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比例 (元/股)
2018.05.07 100,000 0.12% 27.96
2018.05.08 100,000 0.12% 28.30
集中 2018.05.09 100,000 0.12% 28.72
上海榕辉
竞价交易 2018.05.21 50,000 0.06% 28.41
2018.05.21 50,000 0.06% 29.36
2018.05.21 100,000 0.12% 29.06
集中
陈芳 2018.05.10 10,000 0.01% 28.53
竞价交易
2018.05.02 5,000 小于 0.01% 26.45
集中
罗文文 2018.05.03 15,900 0.02% 28.02
竞价交易
2018.05.28 3,400 小于 0.01% 29.26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注 1 比例 持有股数注 3 占总股本注 2 比例
上海榕辉 3,499,998 4.17% 3,891,612 3.54%
陈芳 513,073 0.61% 678,533 0.62%
罗文文 257,302 0.31% 302,251 0.27%
杨志钢 257,302 0.31% 359,717 0.33%
注 1:此处总股本为 2018 年 04 月 02 日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84,000,000 股;
注 2:此处总股本为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09,989,994 股(公司 2018 年 05 月 09 日完
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总股本由 84,000,000 股增加为 84,790,000 股;2018 年 07 月 06 日实
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72048 股,公司总股本由 84,790,000 股变
为 109,989,994 股);
注 3: 自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数量较减持前有所增加。其中陈芳女士获
得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权益分派前),本次减持 10,000 股,故持股比例较减持前有所增加;
杨志钢先生获得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权益分派前),本次未减持股份,故持股比例较减持前
有所增加。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上海榕辉、陈芳女士、罗文文先生、杨志钢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榕辉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陈芳女士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3、罗文文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4、杨志钢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