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关于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短线交易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8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短线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离任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芳女士在获配限制性股票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构成
短线交易。现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27 日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编号:2018—047),完成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
对象授予首批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其中,陈芳女士于 2018 年 05 月 09 日获授限制
性股票 20,000 股,当日成交均价 28.71 元/股;
(2)由于未将带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授予行为认定为买入,陈芳女士于 2018
年 05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 股,成交价格 28.53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陈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78,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62%。
二、对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之规定,陈芳女士的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因陈芳女士的减
持成交价格低于买入当日成交均价,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不存在公司收回其
所得收益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陈芳女士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
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
的;
(3)陈芳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及给
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公司董事会已向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