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3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魏晓曦女士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能实现,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
607,115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7,115 股,回购价格约为 6.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法
律意见。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杨志钢先生
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能实现,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 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所对应的 80,73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730 股,回购价格约为 6.33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
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出现变化,同时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9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等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