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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思思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思思女士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原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即 2024 年 2 月 3 日)。截至本公告日,王思思女士及其关联人未持有
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王思思女士辞职后,将
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组织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林文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思思女士在公司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
作表现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后离职的,应当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王思思女士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
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文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7
年 12 月至今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预算员及成本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文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