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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恒锋信息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4,243.5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880,983.5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
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
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53,87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4,243.58 万元
(含 24,243.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             22,506.01             18,996.90
    2            补充流动资金                    5,246.68              5,246.68
                 合计                           27,752.69             24,243.58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100.4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17,755.04 万元(含利息)。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
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
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按十二个月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
计算,一年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438 万元。

    (三)相关承诺

    在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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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日常经营使用,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
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
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的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提出的,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3
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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