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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4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提出的,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
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邹   涛                  林朝南                    牛玉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