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2-03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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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主席黎仲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以书
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
地点为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本次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金太阳精密 3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同意公司与向城、深圳中润龙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成瑞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任毅立、范玉章、卞振伟、杜长波、孙红
斌、王科成、胡宝锋等 10 名股东及第三方王加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21,624
万元现金收购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精密”)
34%的股权。本次关联交易对方为公司董事杜长波,关联交易金额为 47.70 万元;
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
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金太阳精密股权比例将达到 85%,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公司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股东投资收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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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
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
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
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19 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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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
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以上提及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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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