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4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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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我们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做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需要外汇交易,为更好
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通过对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合理运用降低汇率风险,减少
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
公司 2020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追认。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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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杨 帆 胡 庆 吴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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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