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太阳:2021-059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6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我们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审慎
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做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
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业绩及个人业绩
均达到了《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7名激励对象满
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
售的情形,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
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
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调整。


    (以下无正文)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杨   帆                 胡   庆                       吴伯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