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9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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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兹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许怀斌 万 隆 梁奇烽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