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东莞金太阳研
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
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兹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许怀斌 万 隆 梁奇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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