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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太阳: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奇烽)2023-04-25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奇烽)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有关职
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12 月 31 日,现将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梁奇烽        6          6            0           0            否                2


        本人所参加董事会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了积极履职,并对董事会审议的事
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管理活动,积极履行作为一名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相
关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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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已经履行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
          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审议过程中,对相关待议事项
          向公司进行了全面了解,并针对相关重要事项向公司提出了建议。同时,对审议
          通过事项,在事后也进行了持续跟踪。
              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意见全文请
          查看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在此不重复叙述。

   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5.26                    1、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独立意见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7.26                    1、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第六次会议
                             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8.25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第七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2.11.29
              第九次会       (二)独立意见:
                             1、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
          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
          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虽由于大环境原因没有能够实地开展现场工作,但本人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在收到董事会通知至会议召开前的时间通过
          视频会议、邮件、微信等方式较为全面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
          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对公司向子公司出借资金的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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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情况、公司 2022 年业务因大环境原因受影响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调研
分析。同时,定期听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主管、员工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认真对待董事会每一个议案,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督促公司在信
息披露中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详细了解情况,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公平知情权。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理解,提高履职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特别关注新的
法律法规的发布情况,利用各种途径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
任前培训,但因大环境原因尚未收到培训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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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梁奇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梁奇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