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097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
产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公司按照相关
文件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
会[2018]15 号”)。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
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规范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所有者权
益和净利润,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为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