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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107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18-098)、《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本次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
元/股(含 19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3.16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用
途,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4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
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每个工作日 9:30—11:30、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
息大厦 14 层
    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电话:010-82193708
    传真:010-82193886
    电子邮件:securities@si-tech.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