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 个月
内。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109),
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 222,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94%,最高成交价 18.29 元/
股,最低成交价 17.5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7,624.96 元(不含佣金
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有
关交易敏感期、回购数量及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2019 年 1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 832 万股,
自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
量均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
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