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5,492.72 万元予以置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2 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上定价方式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5.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6.16 元。截至 2017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85.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237.68 万元,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23,297.3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6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15924.68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7419.74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 47.22 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已使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募集资金 本次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金额(含本 2019 年 2 月 28 日自
承诺投资金额 金额
次置换) 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
8,156.50 8,156.50
系统)建设项目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
1,932.38 1,332.70 903.43 903.43
系统建设项目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
8,013.77 8,012.16 2,470.26 2,470.26
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
1,559.04 1,277.33 809.01 809.01
项目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
1,831.34 1,347.40 502.33 502.33
设项目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
1,804.28 1,291.31 807.69 807.69
项目
总计 23,297.31 21,417.40 5,492.72 5,492.72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相关系统软件模块的研发和研发中心建设,主
要投资支出包括归属于募投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及公积金等薪酬性支出,
归属于募投项目的房租水电费、项目差旅费等非薪酬性支出等。研发人员往往同
时兼顾多个募投项目研发以及非募投项目研发工作,如果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薪
酬性支出,会出现多个账户同时分别支付部分工资的情况。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必须经由企业基本账户支付,以
及房租水电等在不同募投项目之间进行切分支付难于管理,因此,公司对募投项
目的薪酬性支出及房租水电费等非薪酬性支出先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月末对各
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募投项目支出等额资
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期间,公司采用上述方式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5,492.72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公司本次拟对前述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 5,492.72 万元予以置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660011 号),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履行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1)。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5,492.72 万元。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5,492.72 万元予以置换。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2)。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形,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思特奇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
字【2019】01660011 号);
5、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出具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