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01660011 号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01660011 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签署的《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 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 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荣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霞芬 2019 年 3 月 27 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122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5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6 元,股 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272,376,8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9,403,7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 币 232,973,1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60002 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签署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 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新一代业务支撑网 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运营商大数 据平台建设项目、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 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54,927,150.8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4 月 1 日 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至 2019 年 2 月 本次募投资金置 项目名称 已使用金额(含本 号 投资总额 28 日自有资金已 换金额 次置换) 投入金额 全云化 BOSS 1 (业务支撑系 81,565,000.00 81,565,000.00 统)建设项目 新一代业务支撑 2 网管理系统建设 19,323,800.00 9,034,276.61 9,034,276.61 13,327,000.63 项目 新一代移动互联 3 80,137,700.00 24,702,635.23 24,702,635.23 80,121,634.96 网大数据云研发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2018 年 4 月 1 日 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至 2019 年 2 月 本次募投资金置 项目名称 已使用金额(含本 号 投资总额 28 日自有资金已 换金额 次置换) 投入金额 中心建设项目 运营商大数据平 4 15,590,400.00 8,090,113.02 8,090,113.02 12,773,253.40 台建设项目 电子商务云服务 5 18,313,400.00 5,023,251.75 5,023,251.75 13,473,984.80 平台建设项目 基地业务支撑系 6 18,042,800.00 8,076,874.19 8,076,874.19 12,913,121.34 统建设项目 合 —— 232,973,100.00 54,927,150.80 54,927,150.80 214,173,995.13 计 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相关系统软件模块的研发和研发中心建设,主 要投资支出包括归属于募投项目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及公积金等薪酬性支出, 归属于募投项目的房租水电费、项目差旅费等非薪酬性支出等。研发人员往往同 时兼顾多个募投项目研发以及非募投项目研发工作,如果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薪 酬性支出,会出现多个账户同时分别支付部分工资的情况。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必须经由企业基本账户支付,以 及房租水电等在不同募投项目之间进行切分支付难于管理,因此,公司对于薪酬 性支出、房租水电费用等统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支出需要进行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