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回购股份报告
书》(公告编号:2018-109)。
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 222,17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2112%,最高成交价 1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 17.5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7,624.96 元(不含佣
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
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 2018 年度业绩预告、2018 年度业绩快报、2019 年第
一季度业绩预告、2018 年度报告及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敏感期内(即 2019
年 1 月 16 日-2 月 1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3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25 日-4 月 18
日期间)未实施回购。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9 元/股(含 19 元/股)。自 2019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任一交
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 19 元/股,前述期间,未能实施回购。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22,176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
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用途。
1、如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
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 105,175,200 100% 105,175,200 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34,169 34.17% 36,156,345 34.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69,241,031 65.83% 69,018,855 65.62%
2、如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依
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 105,175,200 100% 104,953,024 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34,169 34.17% 35,934,169 34.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9,241,031 65.83% 69,018,855 65.76%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
条有关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2019 年 1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 832 万股;实施
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最大值为 222,176 股,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4、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根据既定方案依法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