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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思特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500 万
元、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期间自授信启用之日
起 3 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4.71%,均为公司对上述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1,3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或逾
期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以专利权开展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展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交易事项可以拓宽融资
渠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
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故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琼、胡征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