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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08-2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2020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证报告》。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截止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1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     19,995.00        8,785.13       43.94%
  2          AI 技术与应用         2,105.00         608.56         28.91%


                                      1
  3            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100.00%
               合计              26,182.35      13,476.04          -


三、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原因及情况

      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
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及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
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
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
“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
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
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2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
行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投资计
划进度的调整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实施期
限的调整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次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
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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