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成都易信增资,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成都易信进行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琼、张权利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