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
等级为 R2 及以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琼、张权利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