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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 10,9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10.5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6,0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号                                                                               量

                                   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
      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6915.55
                                          改扩建项目
 1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                                   12,816
                                   年产 15,000 吨烷基糖苷
                项目                                                            5900.45
                                          改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4,006            4,006

 3                         补充营运资金                         5,000            5,000

 4                            合   计                           21,822           21,82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9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的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须
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
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
事会亦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一致同意。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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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大型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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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
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 10,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保荐机构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查阅了公司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
意见等。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扬州
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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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航证券对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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