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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6-24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清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郝斌
先生、华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 述 人 员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6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7)《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48)。
    一、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郝斌、华萍
    职工代表监事:林清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
经查询,上述人员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监事离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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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郝云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
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郝云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566,183 股,占公司
总股本 2.37%。郝云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仍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佩生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
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佩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311,531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3%。陈佩生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仍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邵春明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
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春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郝云女士、陈佩生先生、邵春明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他们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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