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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8 号),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
斌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长胜及其一
致行动人徐长俊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9 %;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郝斌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75,149 股, 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
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
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截止 2020 年 6 月 23 日,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
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2020 年 5 月 8 日
          集中竞价
 徐长胜                至 2020 年 6 月 22         11.85     309,400        0.21
            交易
                               日
 徐长俊   集中竞价     2020 年 5 月 6 日          11.95      58,441        0.04

                                            1
              交易   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杨思学              至 2020 年 6 月 22    11.88      572,100        0.38
             交易
                              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杨思杰               至 2020 年 6 月 8    11.82      167,800        0.11
             交易
                              日
                      2020 年 6 月 9 日
           集中竞价
   郝斌              至 2020 年 6 月 22    11.92       75,500        0.05
             交易
                              日
                         合计                        1,183,241       0.79
     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本次减持的
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 次 减 持 前, 徐 长 胜及 其 一 致行 动 人 徐长 俊 、 徐长 征 合 计持 有 公 司股 份 数 量
9,715,646 股(其中:徐长胜 9,180,205 股、徐长俊 528,441 股、徐长征 7,000 股;徐
长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
杨思杰 、陈明 持有公 司股 份 7,711,875 股 (其中 :杨 思学 6,956,456 股、杨 思杰
748,419 股、陈明 7,000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弟),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郝斌持有公司股份 1,100,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
    本 次 减 持后, 徐 长 胜及 其 一 致行 动 人 徐长 俊 、 徐长 征 合 计持 有 公 司股 份 数 量
9,347,805 股(其中:徐长胜 8,870,805 股、徐长俊 470,000 股、徐长征 7,000 股;徐
长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
杨思杰 、陈明 持有公 司股 份 6,971,975 股 (其中 :杨 思学 6,384,356 股、杨 思杰
580,619 股、陈明 7,000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弟),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郝斌持有公司股份 1,025,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徐长胜及
         合计持有股份                 9,715,646      6.45%         9,347,805       6.20%
其一致行
动人徐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15,646      6.45%         9,340,805       6.20%
俊、徐长
    征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2
杨思学及 合计持有股份            7,711,875   5.12%     6,971,975      4.63%
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94,533   1.66%     1,754,633      1.16%
杰、陈明                         5,217,342   3.46%     5,217,342      3.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100,595   0.73%     1,025,095      0.68%
  郝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149    0.18%      199,649       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5,446    0.55%      825,446       0.5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本次减持
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2、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本次减持
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
将持续关注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减持计
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3、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不是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督促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
斌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及时通知公司有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具的《股
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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