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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8 号)。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
斌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长胜及其一
致行动人徐长俊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99 %;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郝斌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75,149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
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徐长胜(首发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离任)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杨
思学(首发至今任董事、副总经理)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监事郝斌(2019 年 6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减
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5 月 8 日
 徐长胜                                           16.19     1,126,700       0.75
            交易       至 2020 年 9 月 22


                                            1
                                日
                         2020 年 5 月 6 日
           集中竞价
 徐长俊                 至 2020 年 8 月 31         15.37         178,441            0.12
             交易
                                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杨思学                  至 2020 年 9 月 2         13.90         802,100            0.53
             交易
                                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杨思杰                  至 2020 年 9 月 2         14.48         383,000            0.25
             交易
                                日
                         2020 年 6 月 9 日
           集中竞价
  郝斌                   至 2020 年 9 月 2         14.96         274,500            0.18
             交易
                                日
                           合计                                 2,764,741           1.83
    注: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本次减持
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 次 减 持 前 ,徐 长 胜 及其 一 致 行 动人 徐 长 俊、 徐 长 征合 计 持 有 公司 股 份 数量
9,715,646 股(其中:徐长胜 9,180,205 股、徐长俊 528,441 股、徐长征 7,000 股;徐长
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
杰、陈明持有公司股份 7,711,875 股(其中:杨思学 6,956,456 股、杨思杰 748,419 股、
陈明 7,000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弟),占公司总股
本的 5.12%;郝斌持有公司股份 1,100,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
    本 次 减 持 后 ,徐 长 胜 及其 一 致 行 动人 徐 长 俊、 徐 长 征合 计 持 有 公司 股 份 数量
8,407,505 股(其中:徐长胜 8,053,505 股、徐长俊 350,000 股、徐长征 4,000 股;徐长
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
杰、陈明持有公司股份 6,523,775 股(其中:杨思学 6,154,356 股、杨思杰 365,419 股、
陈明 4,000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弟),占公司总股
本的 4.33 %;郝斌持有公司股份 826,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徐长胜及 合计持有股份                 9,715,646      6.45%         8,407,505       5.58%




                                              2
其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08,646   6.44%     8,403,505     5.58%
动人徐长
俊、徐长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00    0.00%       4,000       0.00%
    征
杨思学及 合计持有股份            7,711,875   5.12%     6,523,775     4.33%
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87,533   1.65%     1,302,433     0.86%
杰、陈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24,342   3.47%     5,221,342     3.47%

         合计持有股份            1,100,595   0.73%      826,095      0.55%
  郝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149   0.18%        649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5,446   0.55%      825,446      0.5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本次减持
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
定的情况。
   2、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郝斌本次股份
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
思杰、郝斌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 、郝斌出具的
《公司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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