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 的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交易数量 买卖方向 董事、高级管理 1 杨思学 2020年11月16日 5,000 卖出 人员 经核查,杨思学的卖出行为系执行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0-072 号)、2021 年 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号),杨思学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相关 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30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股) (股) 2020年11月2日至 1 蔡春年 中层管理人员 11,300 1,000 2021年4月2日 2020年11月27日 2 韩飞 中层管理人员 2,200 800 至2021年3月16日 3 贾正仁 中层管理人员 2021年3月23日 300 0 2021年2月22日至 4 孔凡童 业务骨干 2,700 2,700 2021年4月7日 2020年10月15日 5 屈洪成 中层管理人员 108,500 108,500 至2021年4月2日 2020年10月29日 6 王慧 中层管理人员 至2020年12月11 1,000 1,000 日 2020I年10月9日 7 郝静琳 业务骨干 至2020年11月26 6,600 2,500 日 2 2020年10月29日 8 于娟 中层管理人员 9,600 8,000 至2021年1月6日 2020年11月4日至 9 刘福海 业务骨干 69,500 69,500 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10月27日 10 顾学平 业务骨干 74,300 71,300 至2021年4月2月 2020年9月30日至 11 顾学庆 中层管理人员 32,800 37,500 2021年3月17日 2020年11月17日 12 刘志明 中层管理人员 34,400 33,900 至2021年3月17日 2020年10月29日 13 邵风祥 业务骨干 至2020年11月20 5,500 10,000 日 2020年11月19日 14 杨纯明 中层管理人员 31,100 31,100 至2021年3月17日 2020年10月29日 15 吴鹤宏 中层管理人员 23,000 33,800 至2021年2月9日 2020年9月30至 16 徐桂红 业务骨干 45,600 43,000 2021年3月25日 2020年9月30日至 17 陈永忠 中层管理人员 209,700 226,427 2021年4月1日 2020年11月23日 18 冷长宝 业务骨干 8,900 7,000 至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0月9日至 19 陈为国 中层管理人员 6,800 3,200 2021年3月29日 20 房连顺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10月16日 200 2021年1月19日至 21 张成宝 业务骨干 500 500 2021年1月21日 2021年11月9日至 22 姜蓉 业务骨干 2,300 2020年11月20日 3 2020年11月19日 23 史永友 中层管理人员 11,600 6,000 至2021年3月2日 2021年3月1日至 24 潘建祥 业务骨干 6,800 2021年3月21日 2020年11月8日至 25 冯小勇 中层管理人员 1,100 2020年11月30日 26 殷冬风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11月17日 1,500 2020年12月9日至 27 郝盛林 业务骨干 6,200 5,000 2021年4月7日 2020年11月18日 28 刁仁芹 中层管理人员 至2020年11月25 3,000 3,000 日 2020年10月28日 29 杨志梅 中层管理人员 15,100 1,000 至2021年3月23日 2020年11月26日 30 邵风祥 业务骨干 2,100 1,100 至2021年3月25日 根据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 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 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4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3、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个人声明。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