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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
的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交易数量   买卖方向

                  董事、高级管理
  1      杨思学                     2020年11月16日     5,000       卖出
                       人员
      经核查,杨思学的卖出行为系执行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0-072 号)、2021 年 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号),杨思学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相关
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30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股)     (股)
                                    2020年11月2日至
  1      蔡春年    中层管理人员                        11,300     1,000
                                     2021年4月2日

                                    2020年11月27日
  2       韩飞     中层管理人员                        2,200       800
                                    至2021年3月16日

  3      贾正仁    中层管理人员     2021年3月23日       300         0

                                    2021年2月22日至
  4      孔凡童      业务骨干                          2,700      2,700
                                     2021年4月7日

                                    2020年10月15日
  5      屈洪成    中层管理人员                       108,500    108,500
                                    至2021年4月2日
                                    2020年10月29日
  6       王慧     中层管理人员     至2020年12月11     1,000      1,000
                                           日
                                    2020I年10月9日
  7      郝静琳      业务骨干       至2020年11月26     6,600      2,500
                                           日




                                       2
                             2020年10月29日
8     于娟    中层管理人员                      9,600     8,000
                             至2021年1月6日

                             2020年11月4日至
9    刘福海     业务骨干                       69,500    69,500
                             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10月27日
10   顾学平     业务骨干                       74,300    71,300
                             至2021年4月2月

                             2020年9月30日至
11   顾学庆   中层管理人员                     32,800    37,500
                             2021年3月17日

                             2020年11月17日
12   刘志明   中层管理人员                     34,400    33,900
                             至2021年3月17日
                             2020年10月29日
13   邵风祥     业务骨干     至2020年11月20     5,500    10,000
                                    日
                             2020年11月19日
14   杨纯明   中层管理人员                     31,100    31,100
                             至2021年3月17日

                             2020年10月29日
15   吴鹤宏   中层管理人员                     23,000    33,800
                             至2021年2月9日

                             2020年9月30至
16   徐桂红     业务骨干                       45,600    43,000
                             2021年3月25日

                             2020年9月30日至
17   陈永忠   中层管理人员                     209,700   226,427
                              2021年4月1日

                             2020年11月23日
18   冷长宝   业务骨干                          8,900     7,000
                             至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0月9日至
19   陈为国   中层管理人员                      6,800     3,200
                             2021年3月29日

20   房连顺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10月16日                200

                             2021年1月19日至
21   张成宝   业务骨干                           500       500
                             2021年1月21日

                             2021年11月9日至
22    姜蓉    业务骨干                          2,300
                             2020年11月20日



                                3
                                    2020年11月19日
 23      史永友      中层管理人员                     11,600   6,000
                                    至2021年3月2日

                                    2021年3月1日至
 24      潘建祥      业务骨干                         6,800
                                    2021年3月21日

                                    2020年11月8日至
 25      冯小勇      中层管理人员                     1,100
                                    2020年11月30日

 26      殷冬风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11月17日    1,500

                                    2020年12月9日至
 27      郝盛林      业务骨干                         6,200    5,000
                                     2021年4月7日
                                    2020年11月18日
 28      刁仁芹      中层管理人员   至2020年11月25    3,000    3,000
                                           日
                                    2020年10月28日
 29      杨志梅      中层管理人员                     15,100   1,000
                                    至2021年3月23日

                                    2020年11月26日
 30      邵风祥      业务骨干                         2,100    1,100
                                    至2021年3月25日
      根据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
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
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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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3、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个人声明。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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